環保局-約僱人員(職安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工作時間:

1.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普通考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止。

2.錄取人員聘僱用期間如聘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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